108學年度系內日語相關課程免修申請(限108學年度入學新生、轉學生或於107學年度下學期申請通過之雙主修生、轉系生)
1.系內日語相關課程免修施行要點
第一條:為使日語優異學生避免虛耗時間在日語等基礎訓練課程,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免修前提:免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規定。
第三條:免修標準:通過(1)「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1或N2或(2)「TOPJ
実用日本語運用能力試験」上級A或B或C或者中級A或B,得申請免修,經許
可後始得免修綜合日語(一)A、綜合日語(一)B、綜合日語(一)C 。
第四條:學生須於入學第一學期或申請通過雙主修、轉系之第一學期於開學一週內檢具證
書正本與影本連同申請表送交系上。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五條:通過免修之科目請在規定期限內自行辦理退選。
第六條:免修審核結果經系主任同意後,將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核定。
第七條: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教務長同意後,自107學年度開始實施,修
正時亦同。
2.申請時間:
2019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
3.適用對象:
108學年度入學新生、轉學生
或於107學年度下學期申請通過之雙主修生、轉系生
已通過N1或N2者或TOPJ上級A或B或C或中級A或B得提出申請
4.免修科目:綜合日語(一)A、綜合日語(一)B、綜合日語(一)C 。
(申請免修之科目,須經教師審核同意)
5.申請表與一年修課計畫書:請參考連結。
申請表
一年修課計畫書
6.申請注意事項:
(1)免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規定。
(2)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免修之科目請在規定期限內自行辦理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