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擋修制度:
1.自103學年度入學新生起實施擋修。
2.有擋修制度為【綜合日語(一)A、綜合日語(二)A、綜合日語(三)】。
即:未修畢「綜合日語(一)A」,不得修「綜合日語(二)A」;
未修畢「綜合日語(二)A」,不得修「綜合日語(三)」。
注意:上學期未修過者,仍可續修下學期。但無法進階修習下一門課程。
二、畢業門檻:
1.通過「專題研究成果發表」
三、課程免修申請:
【免修】113學年度系內日語相關課程免修申請(限113學年度入學新生、轉學生、雙主修生或於112學年度下學期申請通過之轉系生)
一、系內日語相關課程免修施行要點
- 第一條:為使日語優異學生避免虛耗時間在日語等基礎訓練課程,特訂定本要點。
- 第二條:免修前提:免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規定。
- 第三條:免修標準:通過(1)「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1或N2或(2)「TOPJ実用日本語運用能力試験」上級A或B或C或者中級A或B,得申請免修,經許可後始得免修綜合日語(一)A、綜合日語(一)B、綜合日語(一)C 。
- 第四條:學生須於入學第一學期或申請通過雙主修、轉系之第一學期於開學一週內檢具證書正本與影本連同申請表送交系上。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 第五條:通過免修之科目請在規定期限內自行辦理退選。
- 第六條:免修審核結果經系主任同意後,將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核定。
- 第七條: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教務長同意後,自107學年度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申請時間:
2024年 9 月 9日(星期一)至 2024年 9 月 13日(星期五)
三、適用對象:
113學年度入學新生、轉學生、雙主修生
或於112學年度下學期申請通過之轉系生
已通過N1或N2者或TOPJ上級A或B或C或中級A或B得提出申請
四、免修科目:綜合日語(一)A、綜合日語(一)B、綜合日語(一)C 。
(申請免修之科目,須經教師審核同意,請儘早與各科老師聯繫)
( 除各科老師外,尚需與導師晤談 )
導師名單如下:
一A單號吳素汝老師、一A雙號林珠雪老師、
一B單號林嘉惠老師、一B雙號王怡人老師。
五、申請表與一年修課計畫書:請參考連結。
申請表
一年修課計畫書
六、申請注意事項:
(1)免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規定。(煩請各位同學儘速於加退選期間處理加選事宜,以符合最低應修習學分數。)
(2)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免修之科目請在規定期限內自行辦理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