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內日語相關課程免修施行要點
第一條:為使日語優異學生避免虛耗時間在日語等基礎訓練課程,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免修前提:免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規定。
第三條:免修標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1或N2者,得申請免修綜合日語(一)A、綜合日語(一)B、綜合日語(一)C 。
第四條:學生須於入學第一學期或申請通過雙主修、轉系之第一學期於開學一週內檢具證書正本與影本連同申請表送交系上。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五條:通過免修之科目請在規定期限內自行辦理退選。
第六條:免修審核結果經系主任同意後,將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核定。
第七條: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教務長同意後,自107學年度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申請時間:2018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一)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
三、適用對象:107學年度入學新生、轉學生或於106學年度下學期申請通過之雙主修生、轉系生已通過N1或N2者得提出申請
四、免修科目:綜合日語(一)A、綜合日語(一)B、綜合日語(一)C 。
五、申請表與一年修課計畫書:請參考連結。
六、申請注意事項:
(1)免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規定。
(2)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免修之科目請在規定期限內自行辦理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