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大學部自104學年度入學新生起,設置必修整合性課程「專題研究」。「專題研究」可以論文或作品等兩種形式提出,成果繳交後尚需經過公開的「專題研究口頭發表會」始為完成。因此,必須通過實體內容及口頭發表等兩種評量才能完成「專題研究」的畢業條件。
1.指導方式
「專題研究」的課程雖然設定在4年級的上、下學期,但為了提早讓學生與指導教師及同組成員間的交流,學生於2年級的下學期期末考期間,就要選擇指導教師,如此到了3年級就得以開始本課程的相關活動。專題研究的指導方式及開始的時期,依教師而有所不同。
本系每位專任教師皆須參與「專題研究」的指導,平均每年指導7-9位的學生,大都採集體指導的方式。指導過程當中,學生們彼此要報告自己的進度外,也會提出目前面臨的問題及約定下一次的進度。針對學生的進度及面臨的問題,除了教師之外,同儕間也會彼此提出各種問題或意見,透過這樣的進行方式,學生能夠了解自己的完成度與問題點,同時也能學習克服問題並發現自己的課題。隨著進行次數的增加,教師可以感受到學生越發能夠反思所學並覺察不足之處,進而思考如何克服並加以改進。
「專題研究」的研究主題由學生自由選擇。不過,大多數的教師都希望學生在選擇之際,能意識到自己所選擇的主題跟大學四年所學的成果或對往後的人生計劃及方向有何意義與關聯性。而且,即便沒有直接的關聯性,透過主題的決定、及與指導教師和同儕間的討論、論文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調查及訪談資料的構思/設計/採訪,乃至論文的撰寫、作品的製作、PPT的製作與發表等過程,亦能協助學生順利銜接大學的經驗與畢業後的生涯,為未來做好準備。
2.成果之呈現及評量方式
「專題研究」成果(作品或論文)的繳交期限為4月30日,最後的口頭發表則統一訂於5月的第二個星期六。本系針對「專題研究」的成果(作品或論文)及口頭發表的評量標準分別製作了「專題研究論文評量表」/「專題研究作品評量表」,及「專題研究成果發表評量表」,畢業生論文‧作品,由指導教師分別依論文、作品的評量表評量,口頭發表則由兩位審查教師依成果發表評量表評量。
由於全部的應屆畢業生都要進行口頭發表與答辯,所以「專題研究口頭發表會」會在數間的發表場地同時進行。口頭發表時,除了指導教師外,另外一名教師也同時擔任學生發表成果時的審查工作。針對學生10分鐘的發表內容,教師會有5分鐘的提問時間。教師除了針對發表內容之外,亦會問及其研究的意義及其與今後課題的關聯性等問題。因此,發表會是另一促進學生反思的重要機會。